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实施意见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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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市住建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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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1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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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实施意见
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、各县(区)住房城乡建设局,九华山建设环保处,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,平天湖建设管理处,局属(管)有关单位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企业:
为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风险意识和履约能力,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,降低建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,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》(建市函(2021)507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现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以下实施意见: